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
一、明示不可撤的要约能反悔吗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二、合同要约与承诺的意思是什么
一、要约是签订合同的意思。简言之,要约人拟定合同,希望签订合同并发出合同:
1、具体确定内容;
2、表明受要约人承诺受意义的约束;
3、可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在要约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要约人;
4、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在被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
二、承诺是被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简言之,被要约人同意签订合同:
1、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并在规定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2、不得附条件;
3、被要约人拒绝,期满未承诺,做出实质性变更,要约无效;
4、如果承诺生效,合同将同时成立;
三、要约承诺: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以双方意思的一致性为成立要件,订立合同的过程是双方使意思一致的过程,双方的协商过程一般分为法律要约和承诺;
2、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日益复杂,合同订立的时间和空间都在扩大,根据要约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区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越来越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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