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其常住地不在本市的,可以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其领取标准为:子女不满十八周岁的计算至十八周岁;其他供养亲属最高不超过15年。
二、办理资料
暂无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送达
四、办理时间
即办件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甘孜州-新龙县-沿江东路北段街道-82号,详细地址:新龙县沿江东路北段82号人社大厅就业社保窗口
七、相关政策规定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七十条
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三)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五)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六)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七)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供养亲属范围和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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