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审核部门收到申请人的注册申请后,应该在九个月内对商标进行审核。
一、商标注册具备的条件和流程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国家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经过审核,准予注册的法律事实。注册条件:1、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3、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4、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
注册流程:1、选择注册方式: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商标总局办理,另一种方式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来提供商标代理服务。2、商标再先注册权利的查询工作,这项程序可以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3、申请商标资料的准备。4、申请注册。5、商标审查。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进行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6、初审公告。7、注册公告。8、领取商标证。
二、商标认证主体是什么
商标认证主体一般是商标局,发生争议后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和法院来评定。根据《商标法》第28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以及第34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商标认证主体一般是商标局,发生争议后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和法院来评定。
三、商标异议申请的补正程序有什么
程序如下:1、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2、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异议补正通知后,按照通知中所要求的补正内容进行补正,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已补正的材料和商标局发出的补正通知一并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挂号邮寄至商标局。《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第二十六条,商标异议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三)无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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