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原因包括:1、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合同解除。权利义务终止的效力在于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合同无效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与合同无效的区别在于:
1、合同无效合同关系不应成立,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消灭已经生效的合同;
2、合同无效是当然无效,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当事人行使权利使合同关系消灭;
3、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自始无效,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主要是对将来失其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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