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完社会养老保险人死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一、直接死亡养老金退么?
中途死亡养老金是给退的,但是只是退个人交纳的部分。没有到退休年龄,就去世的参保人员,其个人账户(自己缴纳的那部分)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可以继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退休金没领完就死了怎么办
如果交纳社保后没领完就去世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但职工养老保险中的单位缴费部分,还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府补贴部分不能继承,这些钱要继续用于其他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付。
三、交了养老金去世怎么办
交了养老金去世,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实施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二款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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