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车主需要垫付医药费。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当抢救费用超过此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向被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出了车祸医药费谁先垫付
一、出了车祸医药费谁先垫付
1、出了车祸医药费垫付医药费标准如下:
(1)出了车祸医药费可以本人垫付;
(2)如果本人没有意识或者没有资金,也可以由家属垫付;
(3)如果无人垫付的,保险公司以及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收到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后,应当及时垫付抢救费用。此外医院也不得因为没有支付抢救费用而拒绝治疗。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二、车主垫付医药费怎么报销
1、在事故中,伤者一方承担事故中部分责任,自身承担的部分费用可以在医保中报销;
2、交通事故发生由第三方承担事故全责,但在第三方没钱支付或暂时找不到第三方的情况下,由医疗保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再向第三者追偿;
3、交通事故由自己造成的,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那么医保可以报销部分医疗费用。若肇事者在事故有责任,那么保留好医疗费的相关票据,在交警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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