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上的分支机构是相对企业整体而言的,是由企业法人为实现其职能而在总部之外设立的;
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非法人组织。
分公司是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因为业务需要依法设立的相对独立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相对母公司而言的,是按照公司之间的控制或从属关系所作分类。
分支机构是相对企业整体而言的,是由企业法人为实现其职能而在总部之外设立的,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非法人组织。
法人分支机构与子公司、分公司有何区别
一、分公司与分支机构区别:
公司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公司”;而由非公司企业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支机构”。
二、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三、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无需注册资本;子公司需要一定的注册资本。
四、业务范围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业务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子公司业务范围与总公司没有必然联系。
五、税收不同。子公司单独缴纳税收;分公司可以独立纳税,也可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代表处、办事处不开展经营活动,无需纳税。
根据《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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