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大,想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的确很难,但为了能在离家近一点的公司上班,不惜铤而走险去触犯法律实在不值。近日,江苏省赣榆县人民法院就对这样一位90后的董某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判处管制二年。
1990年出生的董某本在一所高校学习机电专业,毕业后顺利的被一家机械公司录用,但董某一直想在离家近一点的赣榆县柘汪镇临港产业区新海石化公司上班。在一次上网的过程中,董某无意的看到了一份推荐人才的文件,于是按照所看文件的格式写了一份中共赣榆县委赣委发(2011)12号关于开展赣榆县2011年技术人才推荐的通知的文件,想借政府的力把自己作为优秀人才推荐给新海石化公司,以此来圆自己的梦,考虑到没有印章,董某又从淘宝网上花25元买了中国共产党赣榆县委员会的印章,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董某最后又从超市门前摆摊处买了印有中共赣榆县委员会字样的信封,就这样董某将这份推荐人才的文件通过邮局寄给了新海石化公司。收到文件的新海石化公司在拨打县政府电话核实时才发现一切都是假的,于是通知了县政府,赣榆县政府知道后立即报了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董某伪造公文、购买印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鉴于被告人董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作者单位:江苏省赣榆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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