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通知
时间:2023-06-09 22:43:01 8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今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类企业、火灾等安全事故3663起,死亡518人,受伤3784人,直接经济损失2237.6万元。其中道路交通死亡466人,工矿商贸类企业死亡51人、火灾死亡1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道路交通累计发生了6起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

今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类企业、火灾等安全事故3663起,死亡518人,受伤3784人,直接经济损失2237.6万元。其中道路交通死亡466人,工矿商贸类企业死亡51人、火灾死亡1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道路交通累计发生了6起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重特大事故风险仍然居高不下;二是工矿商贸类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4.39%,呈现高发、多发、易发态势;三是液化气泄漏事故及燃气爆炸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危险品事故背后潜伏着巨大风险。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从2006年9月5日至11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强化整治力度,逐项解决存在的问题,坚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把握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权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贯彻安全发展的原则,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牢牢把握住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立足点放在事故预防和隐患治理上,把有效防范各类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性任务,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主要精力放在治理隐患、遏制事故、减少伤亡上。在各个重点行业和领域,都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消除事故隐患。

二、明确重点,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明确重点,分工协作,从2006年9月5日开始,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对消防火灾、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城市燃气、电力设施、市场安全、旅游安全、学校安全、事故多发企业等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下大力气遏制当前我市各类事故的高发态势。

(一)由各区政府牵头,全面排查和整治辖区内各类安全隐患。

(二)由市建设局牵头,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整顿在深建筑施工队伍。

(三)由市建设局牵头,燃气集团配合,进一步加大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集中力量打击、取缔非法燃气和野蛮施工、危及城市燃气公共设施的行为。

(四)由市交通局牵头,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施工项目和道路交通运输经营企业、地铁、客运场站、港口码头作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协调铁路、民航部门开展铁路运输、民用航空的安全检查。

(五)由深圳海事局牵头,开展海上交通的安全检查。

(六)由市水务局牵头,重点检查水务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水务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

(七)由市安监局牵头,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加大对事故多发企业的执法监察力度。

(八)由市质监局牵头,重点开展简易电梯、土锅炉等隐患设备及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九)由市贸工局牵头,重点开展电力设施、大型商场的安全检查。

(十)由市旅游局牵头,重点开展宾馆酒店、旅游景点、旅游企业的安全检查。

(十一)由市公安消防局牵头,重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二)由市文化局牵头,重点开展网吧、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

(十三)由市工商局牵头,重点开展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的安全检查。

(十四)由市城管局牵头,重点开展市政公用设施、市政道桥、市政公园以及户外广告的安全检查。

(十五)由市建筑工务署牵头,重点开展市政府投资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

(十六)由市公安交警局牵头,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整治力度。

(十七)由市教育局牵头,重点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检查,并在新学期开学初组织一次校车安全、学校食堂饮食卫生及用电用气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

(十八)其他各部门也要在本系统、本行业内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三、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时间及步骤

本次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9月5日—11月20日)。

第一阶段为组织发动阶段(9月5日—9月10日)。由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宣传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分工,分清职责,做好排查整治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为排查整改阶段(9月11日—11月10日)。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将安全隐患项目名称、地点、隐患具体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列表,并按照隐患大小(分重大和一般两类)及隐患类别统计造册,于11月10日前报市安委办备案(附电子文档)。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定整改期限,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为总结督查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由各区政府、各部门对排查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市安委办(附电子文档)。市安委会组织督查组,对全市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要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二)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隐患严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责令关闭。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重大安全隐患单位的整改督办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强化整改力度,及时掌握整改情况,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逐级逐层落实责任,逐个研究和论证整改意见,逐个落实经费、人员和措施,逐个攻坚克难,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三)安全隐患排查要全面,安全隐患整治要坚决、彻底。对漏查、瞒报和整治不彻底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06年8月31日

附件:1.深圳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略)

2.深圳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略)(电子表格可在http://www.szsafety.gov.cn/网站下载)

3.填表说明(略)

全文2.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9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工程施工 最新知识
针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