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的婚姻家庭被破坏时,需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如果对方涉嫌重婚罪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对刑事案件进行处理之后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离婚诉讼。
其次,如果对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包含重婚、有配偶但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并因该过错导致离婚的,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如果是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中的原告,损害赔偿请求须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如果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单独提起诉讼。
而且,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主要是需要遵循几个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给予补偿原则和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无过错方可以据此主张对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是每个人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秩序的重要体现,破坏婚姻家庭的行为会受到惩罚、需要付出代价,受害者也要学会通过国家和社会的力量保护自己。
如果有这方面的问题和烦恼,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提供帮助。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2、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将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保障子女离婚后的生活与健康成长的物质需求;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离婚是一方有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如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也包括其他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无论无过错方是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动承受离婚的后果,都应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与痛苦,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民法典》婚姻编规定了约定的形式、范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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