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不能交的原因:1、检查原因。首先,要确认扣款账号是否正确。若已办理金融社保卡且已确认金融社保卡为社保扣费账户,社保费用将从金融社保卡扣取,未激活、挂失、注销、冻结等银行状态异常情况下,都是无法扣费的。
2、检查缴费账户里的余额是否足够。若余额不足,请及时进行补扣费,或者等待下一周期(一般为次月)系统自动托收,但跨月托收会产生利息。
社保卡里的钱怎么算
各地的社保卡账户划入标准是不一样的,以青岛为例:
个人账户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设立的医疗保险专用账户,用于记录、存储个人账户资金。
个人账户用于支付本人或其家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定点零售药店符合规定的费用,也可用于支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谈判团购的补充医疗保险费。
参保人员因重复缴费等原因须办理社会保险费退收的,退收期间已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应予以冲减。因终止保险关系等原因无法冲减的,参保人员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回应冲减金额。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长期驻外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金,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将其个人账户金划入其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划入本人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
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定居,以及终止社保关系离境的外国人或港澳台人员,可由参保单位(或管理单位)携带有关材料申请办理个人账户结余额一次性支付手续。
参保人员按规定缴纳的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中代扣。
相关问题
问:某职工36岁,是省直管企业的职工,单位没有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该职工去年的工资是每月7000元,问社保卡里应该每月给我打多少钱?
社保局专家答:根据鲁人社发〔2012〕52号《关于省属驻济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本人个人账户。
(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不同年龄确定划入个人账户金额(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每月划入70元;)。
(3)另外,鲁人社字〔2013〕170号规定:2012年度在岗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为51180元,即月在岗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为4265元。所以您的月缴费基数是在平均在岗缴费工150%-200%以内的。
那么,根据鲁人社发〔2010〕23号:自2010年6月起,职工月缴费基数为省级直管单位职工月平均在岗缴费工资150%以上至200%(含)的,每人每月划入个人账户资金增加10元。
所以说您每月社保卡里的划入金额为7000*2%+70+10=22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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