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战时自伤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
1、行为人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构成该罪的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该罪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情形,行为人主观上持有的是故意的心态。
一、破坏军事设施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破坏军事设施罪的犯罪构成是:
1、犯罪客体是军队战斗力物质保障的管理权力。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者军事通信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二、破坏军事设施罪量刑标准:
1、破坏军事设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破坏重要军事设施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战时犯此罪的,从重处罚。
三、破坏军事设施罪,是指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对军事设施进行破坏的行为。
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刑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三、构成战时拒绝征召罪的要件?
战时拒绝征召罪的构成要件有: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预备役人员。
2.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
4.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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