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榆林市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第九条: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委托下放部分保安服务培训许可及变更事项的通知》(陕公治[2018]263号)
保安服务公司审批事项委托设区市、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四类“功能区”公安(分)局实行网上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时限为15个工作日。
二、榆林市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的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现场或通过网上提出申请
2、受理人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3、受理,符合条件,窗口当场受理申请
4、审查,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提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
5、决定,按内部审批权限,作出准予许可工不准予许可的决定
6、转报,属上级部门批准的事项,在承诺期限内上报,并协调上级部门及时办理
7、送达,送达批准结果
三、榆林市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办理的条件
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条件:自然人、法人。自然人需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不具有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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