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作为现代标志承载着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综合信息传递的媒介。商标作为企业CIS战略的最主要部分,在企业形象传递过程中,是应用最广泛、出现频率最高,同时也是最关键的元素。企业强大的整体实力、完善的管理机制、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都被涵概于标志中,通过不断的刺激和反复刻画,深深的留在受众心中。
一、商标标识设计(sheji)的原则
现代商标的特征是形象、鲜明、简洁,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心灵震憾力,有丰富的想像力,与商品或服务有紧密的内在联系,创意独特,体现时代精神,又具民族特色,适合各种传媒和载体。商标除应具备外在形式美即具有典型的艺术形象外,还应有内在的意象美即深刻的主题思想,使形式与内容有机的统一,完美的结合。这是商标设计(sheji)应遵循的重要规律。为此,商标设计应当把握以下原则:
1.独特性
独特性是商标显著特征的最基本要求。商标的形式法则和特殊性要求商标具备各自独特的个性,不允许有丝毫的雷同,因而商标的设计必须做独特别致、简明突出,追求创造与众不同的视觉感受,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商标设计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能区别于现有的商标,应尽量避免与各种各样已经注册、已经使用的现有商标在名称和图形上相雷同。只有富于创造性、具备自身特色的商标,才有生命力。个性特色越鲜明的商标,视觉表现的感染力就越强。如:斯洛文尼亚PTTTELEKOM(电讯公司)的商标(见图2-38)、日本科库塞航学校的商标(见图2-39)。
2.注目性
商标是可视性标志(立体商标除外),注目性是商标所应达到的视觉效果。优秀的商标应该吸引人,给人以较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因为只有引起人的注意,才能使商标所要传达的信息对人产生影响力。在商标设计中,注重对比、强调视觉形象的鲜明与生动,是产生注目性的重要形式要素。商标设计要求在各种不同的应用中,都保持良好的商标视觉形象,使商标无论是在商品的包装上,还是在各类媒体的宣传中,均可起到突出品牌的积极作用。如:日本EYESOFT(文具商标)(见图2-40)和匈牙利派托菲印刷标志(见图2-41)。
商标是一种法律用语,是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服务上采用的,为了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一般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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