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民间借贷行为的方法如下:
1、金融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服务水平;
2、要制定完善合理的民间借贷法规和办法,正确引导民间借贷行为;
3、银监会应切实担负起金融监管职责,制止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等等。
如何防范民间借贷的风险?
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的方法如下:
1、为了保证借贷用途的合法性,建议在借条中明确说明借款的合法用途,避免借款人或共同债务承担人事后以借款非法用途为责任逃避;
2、可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据,并要求借款人亲自书写、签字、盖章、核实身份,避免他人代写、冒用他人名义书写;
3、防范贷款利息的风险,如果借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利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约定的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4、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债权人的风险,借款人在借款时最好提供人和物作担保;
5、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催款律师函,形成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证据,重新计算两年诉讼时效,确保诉讼时效失去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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