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迁户口回娘家流程
1、由女方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
2、由女方凭户口准迁证,到户口现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3、由女方凭户口迁移证,到娘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4、经过转入地的公安局审核批准后,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亲属户口簿到转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警察局申请强制迁移女方的户口。
二、夫妻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我国相关法律是这样规定的,请看以下说明: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如果是由于离婚引起的分户、迁户问题,您就可以带着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
三、离婚后女方不迁户口怎么办?
关于离婚后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那要另当别论。
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男方可参照上述规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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