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国质检动函[2005]924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澳大利亚有关方面于近日通报,由于其国内原因,目前其输华动物皮毛还无法全面使用电子签名的兽医证书。为确保澳大利亚有关动物产品在中国的顺利通关,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澳大利亚输华动物皮毛手写签名的E153证书仍可以继续使用,和电子签名的Z510、Z511证书均为有效证书。
二、手写签名的E153证书包括两类,一类适用于家养的反刍动物、马属动物、猪的皮毛,一类适用于除家养的反刍动物、马属动物、猪以外的其他动物皮毛(见附件),两类证书仅评语内容不同,其他一致。
三、电子签名证书的签发人变更为:AnnMcDonald,CharlieBosgra,SteveTidswell,JohnLangbridge。手写证书的授权签字官名单和带有四位签发人签名的Z510、Z511证书样本见附件。
请各局根据以上内容对澳大利亚进境的动物皮毛进行检验检疫和查验证书。
附件:手写证书的授权签字官名单、手写签名的E153证书(复印件)及带有签名的Z510、Z511证书样本(原件)(略)
200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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