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致人死亡的,其驾驶证是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处理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证会被吊销处理,并且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运营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吊销处理,并且在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使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因此当事人醉驾致人死亡的,其驾驶证是会被吊销处理的,并且在一定年限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驾致人死亡醉驾应具备什么条件
醉驾等于杀人的条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
3、主体要件: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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