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蚌埠创业担保贷款办理地点
蚌埠市经开区曹凌路789号蚌埠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二、蚌埠创业担保贷款办理依据节选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第八条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货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货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
《关于印发(营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七条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项资金安排支出用于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创业担保货款给予一定贴息,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引导用人单位创适更多就业岗位……。
三、蚌埠创业担保贷款办理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工商登记注册人应与贷款申请人相符;
(2)有固定的营业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
(3)无不良信用记录。
(4)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车贷以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仅指夫妻的贷款记录)没有未还清的商业银行贷款记录。
四、蚌埠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所辖社区领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填写后由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通过政务网上传电子版至市就业中心;
2.市就业中心对资料进行审核后,推荐至承办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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