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对购买假币罪立案的规定是:购买假币总面额达到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达到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在出售假币时被抓获的,除现场查获的假币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数额外,现场之外在行为人住所或者其他藏匿地查获的假币,也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数额。
刑法对购买假币罪判几年
购买假币罪主要有三种判罚:
1、数额较大的(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的(总面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的(总面额在2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条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在出售假币时被抓获的,除现场查获的假币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数额外,现场之外在行为人住所或者其他藏匿地查获的假币,也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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