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要坐牢。有期徒刑是刑罚中的一种监禁刑。所谓的“监禁”,就是被依法关押,接受劳动改造。
一、刑事案件不严重怎么判
刑事案件是否需要监禁,要结合案件进行分析。如果检察院不起诉,对犯罪嫌疑人免予刑事处罚,就不必坐牢。在私人案件中,如果自诉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自诉人撤回起诉,被告人没有被定罪,自然,我们也不需要坐牢。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此案不需要坐牢。庭审后如果最终确定被告人不是犯罪,他将不会被监禁;如果法院最终确定单一刑罚是最终刑罚,他将不会被监禁;如果被告人最终被判处缓刑,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间,符合规定,不再犯罪的,不受监禁。
二、什么叫拘役法律特征是什么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三、管制有什么含义
管制是我国刑罚体系中的一种自由刑,指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进行关押或监禁,但是限制其一定自由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同时,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还应按时到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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