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次起诉离婚能离吗
没有法律规定再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再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再次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可去法院起诉对方,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证据。
再次起诉离婚程序:
(一)原告起诉阶段:
1、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三)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1、法庭调查;
1、法庭辩论;
2、法官调解;
3、双方总结
5、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三、离婚诉讼原告撤诉后再次起诉离婚需要隔多久时间
离婚诉讼撤诉后,必须六个月以后才能再次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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