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轻伤已经赔偿有谅解书还会不会被起诉”问题取决于当事人是否满足法定不起诉条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谅解书只是法院对被告人从宽处罚的依据,只有当事人存在以下情形,人民检察院才会作出不起诉决定:1、犯罪危害小、情节轻微;2、该起案件属于自诉案件或受害人撤回告诉;3、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法律规定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情形。
没有谅解书就一定会坐牢吗?
只要是触犯刑法的,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与是否有谅解书没有关系。
我国法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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