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或者交强险到期未续保,若在处于脱保状态的这段时间内上路行驶被交管部门查到,将可能被当场扣留机动车,并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当补齐手续后退还暂扣车辆。若脱保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
一、交强险扣分罚款多少
根据《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第三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四十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二、未投保交强险怎么处罚
驾驶没有交强险车辆,可以处以暂扣机动车,并按照交强险应缴纳保险费的两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留其机动车辆,通知相关投保人进行投保,并且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2倍进行罚款。
三、交强险的双倍罚款标准
是指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罚款情况。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1、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2、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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