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别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的属于什么行为
时间:2023-04-06 17:33:17 17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招标人对其骗取中标的行为应负如下法律责任:

(1)赔偿损失。

(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罚款。

(4)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5)取消投标资格。

(6)吊销营业执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行为中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是无效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罚。

一、围标串标的处罚是怎样的?

1、围标串标的处罚诸如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情节严重的将会被量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中标后如何放弃签订合同

与发包方进行协商可以放弃签订中标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未交招标保证金或招标保证金不足赔偿的,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赔偿实际损失。若协商不成的,招标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偿。

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无特殊情况的中标后不可以放弃,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人不可以随意弃标。对自动放弃中标的投标人应当由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

对自动放弃中标的投标人应当由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中标后不可以随便放弃中标的,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中标人不可以弃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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