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死亡的判断是基于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的是自由放任的行为。既不希望发生也不反对发生,既不追求也不进行阻止,无论发生与否,都不违背自己的主观意愿。或者是行为人一直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这种不确定性可能发生在行为的过程中,也可能是发生在行为发生之前或者是行为发生的期间。
间接致人死亡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区别
间接伤害致人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两罪最主要的区别是主观故意不同,量刑标准不同。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具备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索;
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
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这点同有意识地实施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故意杀人罪不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
3、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但由于其他人为因素的介入(如医师未予积极抢救或伤口处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罪按照具体的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间接伤害致人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