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通常是指以非法侵占为目的,对金融机构以及银行进行诈骗贷款的行为,并且一般数额较大。骗取贷款罪通常是为了用于经营企业,并且现实中部分以及全部的资金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如果所骗取的贷款用于个人的消费或者偿还其他的债务,则判为贷款诈骗罪。如果骗取的贷款进行偿还,则可判定为骗取贷款罪。
骗取贷款行为与贷款诈骗罪的界限
骗取贷款行为与贷款诈骗罪的界限在于贷款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贷款,而骗取贷款罪的犯罪对象除了贷款,还包括票据承诺、信用证、保函等金融票证。其次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是自然人,而骗取贷款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也可以是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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