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一、离婚债务怎么分割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离婚时关于债务的分割首先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执行?
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执行;但是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不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法归个人偿还,只可以执行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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