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不履行合同的赔偿一般根据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来赔,如果买卖合同中未约定的,当事人可请求违约方按照其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买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处理
买方不履行合同的,卖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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