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当中最忌讳的事情就是有一方作出了伤害家庭和情感的行为并导致了最后破裂离婚的情况,而夫妻所需的忠诚义务此时就会需要过错的一方承担一定的处罚,但是老百姓一般都会认为只要是婚姻中有错的一方就必须净身出户以示惩罚,那么,婚姻过错方净身出户是否合法?
一、婚姻过错方净身出户是否合法?
首先,要先了解一下什么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的过错。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由此可见,只有发生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过错。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仅有出轨行为,不达到上述两种情形的严重程度,均不构成《民法典》中规定的过错。
其次,构成了《民法典》中规定的过错,是否可以让对方净身出户或少分共同财产吗?答案还是不可以。
根据上述《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并不必然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少分的后果,如果一方仅有出轨行为,那么在财产分割上,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
最后,什么样的情形可以在离婚时,一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只有一种: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一方仅存在出轨行为,不会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正常分配,如果存在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1、像一夜情、通奸、嫖娼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诉讼中,可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加速离婚进程,但不会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有些法官会从情感上考虑,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
2、如果一方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直接将损害赔偿金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即无过错方可多分一些夫妻共同财产。
3、如何认定对方是否重婚、是否存在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是离婚诉讼的难点。主要在于证据的收集,建议找专业律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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