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第一次诉讼,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且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不是特别充分,法院有可能判决不准许离婚,需要在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判决生效六个月后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单方面提起离婚诉讼,从起诉至婚姻关系解除可能需要一至两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规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离婚起诉流程应该怎么样走
离婚起诉流程应该这样走的:1、准备起诉状,起诉状的格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不会写的,可以请别人写;2、拿着起诉状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将起诉状交给人民法院;3、人民法院会审查起诉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予立案,并通知当事人;4、人民法院立案后,等着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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