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锡注销校车驾驶资格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A:江阴市澄江街道宝诚路81号
办公地址B:江阴市临港新城港城大道1号
办公地址C:江阴市徐霞客镇峭岐长山大道599号
办公地址D:江阴市临港新城西城路277号
二、无锡注销校车驾驶资格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第四十九条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并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
【规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八十七条校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三)在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有记满12分或者犯罪记录的;
(六)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
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三、无锡注销校车驾驶资格办理时间
秋冬季(10月-4月):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周六、周日)
春夏季(5-9):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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