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订的表格)。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原件(合同可以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订的合同范本,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加盖骑缝章)。
(三)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1、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任意一方涉及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代办处不能受理);
2、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外国单位应当提交当地的法人注册证明并附中文译文,若证明是复印件的应当经过公证和认证。
(四)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当由许*方、被许*方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章。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权限、委托事宜、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名称或姓名、专利(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参考样式:附件1)
(五)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专利证书复印件;延期说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超过该期限的需要做延期说明)等。
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类别有哪些
按照让与人出让专利使用权和受让人取得专利使用权的程度和范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分为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等形式。
(一)独占专利实施合同
独占专利实施合同,是指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让与人或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时在该范围内具有对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二)排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排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让与人仍保留在该范围内的使用权,但排除任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对同一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三)普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普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规定范围内享有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同时让与人不仅保留着在该范围内对该项专利的使用权,而且还保留着在该范围内将该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出让给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许可形式可以包含给予受让人再转让许可。再转让许可应当是普通实施许可。
二、专利许可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专利许可合同并不是强制备案的,当事人不申请备案的,不影响专利许可合同的效力。专利许可合同备案的,应当自专利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利合同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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