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第二次起诉,夫妻双方如果离婚必须要判离。而人民法院通常在审理夫妻双方的离婚案件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该根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而作为区分的界限。通常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而起诉进而要求离婚的,但同时又未能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来进行证实的情况,这时人民法院会不准予离婚。
离婚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吗
具体要看具体事实和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六个月以后可以起诉,证明没有和好的可能,离婚的成功率就高,但不等于一定能离婚。需要法院审理后判决确定。所以,第二次起诉离婚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新的离婚证据,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第一次起诉之所以没能判决离婚,绝大多数原因还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所以在第二次起诉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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