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一男网友咨询:我跟我现在的妻子是大学同学,大一就在一起了,期间争吵过分手过,但还是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一直过得挺好的。可在一年前就戛然而止了,一年前妻子怀孕了,而我正处于事业的上升阶段,每天都是酒局和应酬,也很少关心妻子。有一天晚上我正忙着一个大单,没有接到妻子的电话,在公司忙到第二天早上才回到家,结果告知妻子昨晚流产了,她怨我恨我没接到电话。
现在我妻子坚决要跟我离婚,我已经失去孩子了,更不想失去她,所以我不肯签离婚协议。我做那么多都是为了这个家,我很爱她,我想问我不到庭参加离婚诉讼是不是就不能离呢?还是若我没到庭,法院可以直接判离呢?
其实,在大量的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方下落不明,法院无法通知其到庭参加离婚诉讼,那么法院首先会将诉讼文书公告送达,期间中止离婚诉讼的进行。待公告期满后,被告人仍不出现,法院会根据现有的证据进行缺席判决,但是离婚案件是涉及人身关系的,强调双方必须到场且知情,因此大部分法院会选择中止诉讼。
如果经法院的通知,被告人不愿出庭参与离婚诉讼,也不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那么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一般的处理办法是根据原告的诉求进行审判,此时则极大可能直接判离。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每一段幸福的婚姻都来之不易,即使最终的结局不美好,但是起码双方为婚姻生活共同努力过。如果一方不想分开,那么应该做出让对方满意的行为,行动更胜于语言,双方坐下来好好谈谈,克服存在的困难。
一、传票送达不了能开庭吗
收到传票后不到庭会有什么法律后果?(一)缺席审判。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1、如果你是原告《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即你申请撤诉,但是法院法院不准,并且给你发传票要你出庭,你不出庭的,就可以缺席判决。2、如果你是被告《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你被起诉到法院,收到了传票,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应诉,即使你不在法庭上,也可以做出判决。(二)撤诉处理这里所讲的撤诉,是针对原告而言。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三)拘传到庭;拘传是法院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强制把被告带到法庭开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拘传的对象只能是被告,而且要在合法传唤两次之后,才可以依法拘传。并且是在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情况下,才可以依法拘传。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在程序上,拘传必须出示拘传证,拘传证应该由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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