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指标管理规定,个人京牌小客车被盗抢状态变更和摇号申请自11月1日起开始受理。而此前,小客车被盗抢,想购新车是不能参加摇号的。
通知称,京牌小客车被盗抢的个人可持身份证件、公安机关立案单位出具的立案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向市公安交管车辆管理部门提出办理小客车被盗抢状态变更申请。车管部门审核后,将被盗抢小客车信息状态更改为被盗抢,并为申请人开具《被盗抢小客车车辆信息证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参加小客车配置指标摇号。
申请人本人需到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提交摇号申请,并签署《被盗抢小客车摇号申请承诺书》。申请时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个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被盗抢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市公安交管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被盗抢小客车车辆信息证明》原件、复印件。通过审核的,可以参加摇号。
个人已取得摇号资格或已取得小客车配置指标但尚未使用前,被盗抢小客车若被找回,应按照《承诺书》承诺,主动放弃摇号资格或已取得的小客车配置指标。个人已使用小客车配置指标购置新车后,被盗抢小客车若被找回,个人应按照《承诺书》承诺,名下只准保留一辆小客车。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者伪造、涂改公安机关立案证明、被盗抢小客车车辆信息证明,以及被盗抢小客车找回后,不履行《承诺书》承诺的,查实后,取消申请资格或收回已取得的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北京购车摇号后卖车如何保留原车牌号
北京购车新政出台后,市民卖车或报废车辆之后,如在半年内购买新车,原车牌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小客车在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仍可申请使用原车牌号,但前提是必须获得了购车指标,并且获得指标、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均未超过半年。
现在如果您要卖车原机动车所有人可以不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在获得更新指标后6个月内,若满足“原车号牌号码的申请条件”,车主在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的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3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注:本市机动车在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车牌号可保留半年。但是,如果车主是在2010年12月24日以前将名下车辆报废或出售,却没有立即购买新车,现在则必须先通先摇号获得购车指标,在办理新购小客车注册登记时,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申请人不但要满足使用原车号牌号码的申请条件,还要在获得购车指标后6个月内完成登记。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