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将特殊情形下的刑事责任最低年龄降低到十二周岁,即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已满十二周岁的行为人只有在实施特定犯罪行为造成特定后果且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才应当被追诉。
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根据《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如犯罪人已满16周岁的,应该负相应罪行刑事责任;针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行为人,犯故意伤害罪导致受害人重伤或死亡、故意杀人、实施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品罪的,应该负相关的刑事责任。对于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犯罪分子,应该减轻或从轻处罚。
如果未满16周岁不予刑事论罪处罚的,应责令其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严格的管教;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进行收容,统一教养。
此外,对于已满75周岁的老年人故意犯罪的,也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论罪;如因过失导致犯罪的,应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全文70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