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属于集体商标吗
时间:2023-06-11 18:44:36 24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地理标志不属于集体商标。

第一,集体商标的旨趣在于由某一个组织注册并由该组织拥有集体商标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实质上是一种个体化权利,即由组织这一个体享有所有权,组织的成员仅享有集体商标的使用权。而地理标志是一种集体共有权利,地理标志的所有人应属于该地理区域内的所有生产者和经营者共有。

地理标志最显著的特征是其地域性,该地理区域赋予了其他地区所无法赋予的某产品的质量、信誉或特征,这些都取决于该地区特有的土壤、气候等自然地理条件,或该地区特有的技术和传统工艺等人文因素,亦或是二者的有机结合。因此,该区域内和该区域外的任何“个体”都不能成为地理标志的所有人,因此地理标志是一种集体权利,它属于该区域内部的所有生产者和经营者共同所有。

第二,集体商标只起标明集体组织中成员的资格作用,它本身并无区分产品、标示产品的地理来源和产品质量及声誉的作用。而地理标志恰恰相反,其主要作用就在于标示产品的地理来源和产品所特定的品质及声誉,若非为此作用,大概也无建立地理标志这一制度的必要了。

第三,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生产者或经营者既可通过参加集体组织获得地理标志的使用权,也可以不参加集体组织而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但通过分析可以得出,该规定的结果既违背了商标的专属性特征,也扭曲了集体商标的本质属性,其逻辑十分混乱。

我国对于地理标志的保护是非常重视的,因为地理标志对于我国经济发展与文化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当然在保护的时候就要搞清楚地理标志是否属于集体商标,这样才能够很好地对地理标志进行监督管理。

全文6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集体商标 最新知识
针对地理标志属于集体商标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地理标志属于集体商标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