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残保金是怎么计算的
时间:2023-05-05 11:32:54 12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是指向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和组织征收的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政府性专项基金。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各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凡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按规定缴纳保障金。

单位缴纳保障金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为标准,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按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100%缴纳。按规定比例达不到一人的单位,按实际差额人数缴纳。

计算方法为:

(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上年度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单位应交保障金。

(一)未经批准,逾期不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残保金”的单位,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二)当事人对限期缴纳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限期缴纳决定的,残疾人联合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全文4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强制执行 最新知识
针对江西省残保金是怎么计算的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江西省残保金是怎么计算的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