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被告需要出庭,如果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出庭,派自己的代理人出庭。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通常是原告起诉时,按照原告自己理解的责任大小来划分的,原告认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或者直接责任的,往往在起诉书中列为第一被告,而将承担次要责任或者间接责任的列为第二被告。法院开庭审理时,为了方便起见,也会顺着原告这样称呼。
离婚官司被告不出庭是否可以
离婚官司被告不出庭是可以的,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原告可以不出庭的例外条件: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出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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