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此罪对行为主体没有限制,任何人都有可能构成该罪,即本罪主体为不特定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
4.客观行为是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
变造武装部队印章罪既遂如何处罚
1、变造武装部队印章罪既遂处罚规定如下:
《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
这里的武装部队的公文,是指武装部队制作的用于公务活动的公函、通告、命令等文件。
武装部队的证件,是指武装部队制作、签发的用于证明单位和人员的身份、资历、授权、许可、权属等事项的各类凭证和依据。
武装部队的印章,是指武装部队使用的单位公章、各种特殊用途的专用章及用于公务的个人印章。
《刑法》第375条第1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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