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出险、报案
出现交通事故后要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查勘人员到现场后,车主需要提供个人信息资料、保险单证、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若涉及人身事故报警后,还需提供交警填写《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
2、填写出险单、审核定损
现场勘查完成后会进入初步的定损阶段。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并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定损时需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无争议签字后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3、车辆修理
若在保险公司推荐指定的修理厂修理,车主应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委托书。若车主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则应要求维修厂提供修车的明细费用。
4、索赔申请
在办理保险索赔时车主所需的资料有: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件单正本原件、复印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我们购买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再出现意外事故的情形的时候,有保险公司可以为我们进行赔偿,此时我们应当注意保险的缴纳和保险的相关政策等。
一、单方肇事交通事故的定损理赔
对于单方肇事交通事故,现在保险公司一般都有零免赔服务,所以无论事故大小,只要不超过赔偿限额,保险公司都可以全额赔付。
1、车主携带事故单证(查勘报告、事故认定书、定损报告、当事司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保单正本)将车辆送到修理厂维修,修理厂对车辆损失进行估价并制作《估价单》,然后通知保险公司派人到修理厂定损。
如查勘人员现场已出具《定损报告》,修理厂对车辆损失进行复核,如无异议,在《定损报告》中盖章确认即可,无需再次定损;如有异议,则需制作《估价单》,并通知保险公司派人到修理厂再次定损。
2、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到达修理厂之后,根据《查勘报告》《估价单》对损失项目进行核定。
3、残件回收:为了保证维修质量,维护客户利益,保险公司对某些更换的配件要求回收,一般定损人员到修理厂之后会确定回收配件。修理厂将需回收的部件更换之后可通知保险公司的残件回收人员到修理厂进行回收。
4、损失复勘:为了保证维修质量,维护客户利益,对损失较大的事故(超过三万元),保险公司一般会在车辆修理完毕之后对车辆进行复勘,检查维修项目是否与事故损失一致。
5、提交单证
(1)、被保险人将收集齐全的事故相关单证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2)、委托索赔:如果修理厂愿意代办索赔手续,被保险人可以填写《委托书》《索赔通知书》并将相关单证交修理厂交修理厂,由修理厂办理索赔手续,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赔付给修理厂,被保险人无需支付修理费。
6、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提交的索赔单证进行损失计算,并制作《赔款计算书》交保险公司核赔人员。
7、核损赔付
保险公司核赔人员核定损失无误后,转财务人员划款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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