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差异的原因有很多:在保管财物过程中发生自然损失;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造成财物毁损、灭失、被盗;在收发财物过程中因计量、检验不准确造成多收或少收错误;追忆,账簿记录遗漏、错误;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造成财产损失;相关凭证未到账形成未清账,造成结算双方账款不一致,以及突发灾害等。本文为您总结以下治疗方法:
<1。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不匹配。通过核对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我们可以知道银行存款的实际数额。如果银行的存款日记账与存款银行转来的对账单不一致,可能是:一是双方或一方记账有误;二是有未清账。对于未清账户,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进行调整。债权债务明细账的账面余额与对方的账面记录不一致的,一般采用确认书核对。在保证经常项目记录完整、正确的基础上,编制“经常项目报表”,并报送有关流动单位。对方核实后应退回,并加盖印章,表明与核实一致;如不一致,应说明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经常项目清单”,标明匹配资金和不匹配资金。对不匹配的资金,根据纠纷、未清账、无法收回账款等情况进行分类归并,针对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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