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内地居民想要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过,协议离婚并不受此限制,可以在任何地方办理。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内地居民想要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过,协议离婚并不受此限制,可以在任何地方办理。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不 同 区 域 办 理 离 婚 手 续 的 规 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持有内地居民身份证,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应当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因此,离婚手续的办理与解除婚姻关系息息相关。不同区域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规定上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1.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一)本人身份证;(二)户口簿;(三)身份证件号码证明;(四)结婚证;(五)离婚协议。
2.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官处申请,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一)本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二)离婚协议。
3. 台湾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亲自到市、县民政部门申请,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台湾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一)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二)离婚协议。
4. 完成离婚登记后,夫妻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总之,不同区域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规定上可能存在差异,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办理。
总之,离婚登记的办理与解除婚姻关系息息相关,内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和华侨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根据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办理。协议离婚不受此限制,可以在任何地方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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