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可以迁到姐姐名下房子吗
1、本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婚后可申请无工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所需材料:(1)申请人的申请书、结婚证及申请人、被申请人(年满16周岁以上的)身份证;(2)被申请人户口地户籍证明(或经公安网核查后的《户口簿》复印件);(3)申请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2、父母双亡留在农村的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当地或其它地区无亲属,要求投靠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亲属。所需材料:(1)申请人申请书;(2)申请人、被申请人(16周岁以上)身份证;(3)被申请人户口地户籍证明(或经公安网核查后的《户口簿》复印件)、父母双亡户口已注销证明以及被申请人在其它地区无亲属投靠的证明;(4)申请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3、本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其父年龄超过60周岁,母亲年龄超过55周岁,可申请落户(父母一方年龄符合条件也可申请)。所需材料:1、申请人申请书;2、申请人、被申请人身份证;3、父母户口地户籍证明(或经公安网核查后的《户口簿》复印件);4、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证明;5、申请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户口迁到男方家还可以迁回娘家吗
户口迁到男方家还可以迁回娘家。
迁户口只要户主同意即可,也就是父母家户口簿上的户主陪到所在地派出所签字同意即可迁回。带上房产证、迁移通知、原身份证、最好在辖区居委会那里也开张证明住在那里,要是把户口跟父母户口一起的话就带上父母的户口本。
户口迁移的手续如下: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3、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三、女方户口迁到娘家可以单独立户吗?
可以单独立户,但必须符合立户的条件(结婚后户口留在原籍是可以的):
1、一般来说,需要本人年满18周岁,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5、由于单独立户为地方性的规定,不是全国统一,具体应咨询户籍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答复为准。为便于说明,以下以贺州的分户条件为例:申请办理分户:(一)一个家庭中的公民因婚姻、经济独立、居住等原因而不再在一起生活的,可以申请分户。(二)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分户书面报告;
2、原家庭的《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住址;
4、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证明。属结婚分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三)理由正当、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当场予以办理,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四)办理分户应交纳《户口簿》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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