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在民事活动中适用范围很广泛,但并不是所有的委托行为,出具委托书便产生夏利。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委托无效:
1、代理人不适格,如代理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与之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自然无效;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无效;
3、委托代理合同的内容中有损害国家利益、第三方利益以及不合公序良俗的约定,该委托代理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
4、发售债券等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这类行为只能由特定民事主体代理,其他民事主体不得代理;
5、法人在出具授权委托书时,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名而无公司公章的,其委托书无效。
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法定代表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代理日期和有效期、有无转委托的权利等,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在公证员面前亲自签名、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对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全文4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