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绝亲子关系后还有没有赡养的义务
时间:2023-08-03 18:52:26 22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断绝亲子关系还有赡养的义务。血缘父子关系无法断绝,因为血缘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其次,司法局或公证机关是不会对这种断绝父子关系进行公证的,因为对于违背法律的合同、承诺或声明等,公证机关是不会受理的,最后,即使父子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到时父亲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儿子还需要尽赡养义务,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赡养老人的具体标准有哪些

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老人生病时,赡养人应当让老人得到及时的治疗,还应当对老人进行照料;

3、赡养人还应当对老人的住房进行妥当的安排;

4、赡养人还应当照顾老人的田地、林木和牲畜,获得的收益归老人所有。

断绝亲子关系有效吗

断绝亲子关系在法律上无效。在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可以断绝亲子关系一说,子女年未满18周岁,父母是法定监护人,父母年老时子女是法定赡养人,均是法定义务人,法律不准许一方断绝关系!

亲子关系是由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不管是发生任何的事情都是没有权利进行解除的,但如果是属于养父母与养子之间,那么可以按规定进行解除。亲子间的关系在法律上主要体现在权利义务上,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不能取消。

如果是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法律拟制身份关系,因而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即使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成年子女仍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同样,除子女自愿放弃继承权或者存在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之外,子女仍然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但是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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