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为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是债务人债务到期之后,通过赠与财产,隐藏财产等无偿转让财产的方式影响了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在这种情形下,对于债务人的该行为,债权人的债权被受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如何办
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的办法有:
1、行使撤销权。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免费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的,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第三人及其余有关人员依法对恶意转让财产逃避债务提出刑事指控,拒不执行判决定罪。拒不执行判决定罪,是指人民法院有能力执行判决,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
3、财产保全,债权人可以在执行前向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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