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不在成都办理结婚的办法
办理结婚必须要在户口所在地,户口不在成都想要结婚必须回户口所在地。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办理结婚的条件
1、该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新人双方亲自前往登记处办理登记;
3、两人属于自愿结婚且均无配偶;
4、两人没有血亲上的联系且没有不可以结婚登记的病症;
5、两人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6、证件资料准备齐全。
三、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及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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