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如何处罚
1、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具体如下:
(1)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林业管理制度,包括林木区域、分布、林木种植、林木树种规划、林木采伐等各项林业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如何处罚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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